2011年11月21日 星期一

更正

更正, 我之前可能誤會了shirley 在facebook 文章的意思, 我引用shirley 的留言, 作出少許更正
引述如下:
" 還有,在此也還我業主一個公道,業主這年並無加租兩倍。而是本人在facebook留言說預計明年年底生約期滿,即將面臨加雙倍租金之苦。雖是猜測卻不無道理,誰也知道灣仔星街是太古打造的另一個小Soho,小店位處毗鄰的進教圍,屬幸也屬不幸。兩旁地鋪租金已是敝店的兩倍,收購重建每天每刻進行,店去店來,誰會想到兩年後的今天,我也可以成為進教圍的「老店」之一。"

業主加租/重建, 從商業角度考慮, 不無道理。但是否真的完全向錢看實在值得大家反思。

假若我的studio, 不是有位有心的業主成立慈善基金, 用得低 廉的租金租把單位租給我們一些無名的設計師或藝術工作者,我可能不會有地方 做我的皮革和放置一部又一部的機器。


我不算一個很戀舊的人, 只不過很喜歡從前社區的人情味,除了進教圍,大坑亦是一個我得喜歡的小社區, 但看見田生(專收舊樓的地產商)在大坑設立了辦公室,已心知不妙,只希望大坑的業主不要買樓給他們,把社區保留下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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